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依法治國指的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均依照法律進行。
全面依法治國是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
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中心環節是有法必依,關鍵環節是依法執政(執法必嚴),必要保證是違法必究。
全面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具有全域性性、整體性、目的性、長期性。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依法治國指的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均依照法律進行。
全面依法治國是依照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
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中心環節是有法必依,關鍵環節是依法執政(執法必嚴),必要保證是違法必究。
全面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具有全域性性、整體性、目的性、長期性。
依法保障人民權益。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透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法治安邦,民生所盼、發展之基。建設新時代法治中國,“人民”二字重千鈞。從立法到執法、司法等各方面各環節,都應牢記以人民為中心,堅守人民立場,全方位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立場。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經驗總結,也是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遵循。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於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人民是我們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將人民作為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