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乘以12等於24個月;
2乘以365等於730天,如果閏年就是366×2=732天;
730乘以24等於17520小時,如果閏年就是732×24=17568小時;
17520乘以60等於1051200分,如果閏年就是17568×60=1054080分;
1051200乘以60等於63072000秒,如果閏年就是1054080×60=63244800秒;
1年等於12月=365天,閏年366天;
1天等於24小時;
1小時等於60分等於3600秒。
2乘以12等於24個月;
2乘以365等於730天,如果閏年就是366×2=732天;
730乘以24等於17520小時,如果閏年就是732×24=17568小時;
17520乘以60等於1051200分,如果閏年就是17568×60=1054080分;
1051200乘以60等於63072000秒,如果閏年就是1054080×60=63244800秒;
1年等於12月=365天,閏年366天;
1天等於24小時;
1小時等於60分等於3600秒。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小時等於六十分鐘,所以二分鐘等於六十分之二小時,也就是三十分之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