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業費是指:居民為負責維持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公司繳納的費用。包括電費、水費、廢物處理費、汙水處理費、燃氣供應費、交通費、通訊費、寬頻費等。
公共事業是指負責維持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的事業。公共事業處在自然壟斷之下,可能是由於政府的控制之下,而如果是私營的則會被行政法規所監督。一般所說公用事業包括電力、供水、廢物處理、汙水處理、燃氣供應、交通、通訊等。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以及材料、為買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由企業負擔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一切屬於銷售部門發生的費用都計入銷售費用內。
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公共分攤面積包括以下三種: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
2、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3、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不參與公攤的公用 ...
1、公共照片裝置。
2、綠化、垃圾桶、水池噴泉、公共座椅等。
3、公共消防裝置、消防通道、樓梯等。
4、公共配電設施。
5、公共弱電設施。
6、公共健身設施、兒童娛樂設施。
7、公共安全裝置,如圍牆、攝像頭、欄杆等。
8、公共場地和公共道路。
9、公共排水設施,如下水道、管 ...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 ...
1、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包括付費電視、數字電視、手機電視、IP電視、移動電視、網路音訊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所有頻率、頻道;
2、各電影院線所屬各影院、各農村電影放映單位、各社群數字電影放映場所的電影放映及相關電影活動,各種公益性放映活動;
3、各影劇院、劇院、書場、舞廳、音樂茶座、音樂餐廳、卡拉OK、 ...
車位管理費,是從物業管理費專案中借鑑而來的。
車位管理費包括停車場秩序管理人員的人工成本費,停車場裝置設施維護成本費用,消防安全維護成本,水電能源費用,稅費,停車管理單位的經營利潤等。事實上各小區也不一定全部都收車位管理費的,也是看該小區配備的車位的具體情況的,車位管理費一般是包含在物業費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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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案整體性批報建費,專案報建時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報批費。
2.規劃設計費,專案立項後的總體規劃設計、單體設計費、管線設計費、改造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製圖、曬圖費,規劃設計模型製作費,方案評審費。
3.勘測丈量費,水文、地質、文物和地基勘察費,沉降觀測費,日照測試費、撥地釘樁驗線費、複 ...
1、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救助減災、統計調查、技術推廣與實驗、公用設施管理、物資倉儲、監測、勘探與勘察、測繪、檢驗檢測與鑑定、法律服務、資源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事務、經濟監督事務、智慧財產權事務、公證與認證、資訊與諮詢、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關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