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2、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中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6)周邊以及與中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劃分依據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根據以上標準是可以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的。如果發生突發的公共衛生事件,那麼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規範。
根據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規範,建立重大、緊急疫情資訊報告系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向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