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上市的好處是可以融資,然後就可以擴大經營,從而還可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然而並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上市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2、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3、申請上市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高、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
4、上市公司的註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5、上市公司的住冊公司資本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1、公司上市的好處是可以融資,然後就可以擴大經營,從而還可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然而並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上市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2、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3、申請上市的公司在最近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高、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
4、上市公司的註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5、上市公司的住冊公司資本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1、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06月6日釋出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規定,公司想要上市發行股票需滿足如下條件。
2、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4、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5、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6、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1】項、第【5】項規定。
公司上市需要的條件如下,公司的股票經過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公開發行。公司的總股本不低於五千萬元人民幣,公司經營在三年以上,近三年已經連續盈利。持有面值一千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不能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