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不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辭職公司不給發工資可以到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工廠不發工資,110一般不管。工廠不發工資屬於勞動爭議糾紛,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還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律依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 ...
公司不發工資條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應當發放一張工資單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
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 ...
公司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解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 ...
公司不發年終獎沒有違法。年終獎,是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和生產效益決定的,完全是自己做主,企業現在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沒有任何規定必須發年終獎,所以是合法的,只要職工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
公司不給工資條不合法。用人單位應當發放一張工資單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
工資條也叫工資表,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
《中 ...
只要公司不按期發工資,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勞動關係存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