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整理資料:全套資料(執照副本原件、公章、私章、開戶許可證影印件、章程、租賃合同原件)。
2、到外經貿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1-2個工作日。
3、到泉州海關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送註冊登記證書》1個工作日。
4、外匯賬號備案。
5、到海關辦理《電子口岸卡》(15-20個工作日)。
6、自理報檢企業備案登記證明書 1個工作日。
7、到外匯管理局備案、刻報關章;1個工作日。
1、先整理資料:全套資料(執照副本原件、公章、私章、開戶許可證影印件、章程、租賃合同原件)。
2、到外經貿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1-2個工作日。
3、到泉州海關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送註冊登記證書》1個工作日。
4、外匯賬號備案。
5、到海關辦理《電子口岸卡》(15-20個工作日)。
6、自理報檢企業備案登記證明書 1個工作日。
7、到外匯管理局備案、刻報關章;1個工作日。
公司辦理社保需要以下材料: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影印件,企業程式碼證、法人及參保人員身份原件及影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準確,提供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1、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2、、營業執照副本,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檔案。
3、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程式碼是組織機構程式碼的簡稱。組織機構程式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程式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