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時可以沒有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到企業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因為公司法取消了實繳資本的限制,改為實行認繳制度,所以成立公司可以沒有實收資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成立時可以沒有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到企業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因為公司法取消了實繳資本的限制,改為實行認繳制度,所以成立公司可以沒有實收資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建賬一定要有實收資本,財政部關於企業會計核算頒佈了《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就是為了滿足不同規模的企業設定的。這兩個制度都有實收資本這一個科目,就說明建賬必須有實收資本這一項。實收資本(Paid-inCapital)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按投資主體可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註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係。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中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實收資本應當與註冊資本一致。企業實收資本比原註冊資本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可以的,債轉股是允許的,但是需要附有原債權人轉款的銀行回單、股東會決議、簽訂債權轉股權協議等,並嚴格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走工商變更等法律程式。
(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佈)《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用以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債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