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出流程分四步,具體是:
1、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
3、公司申請登出登記,登報公告;
4、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告後,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登出流程分四步,具體是:
1、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2、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
3、公司申請登出登記,登報公告;
4、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告後,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1、公告,企業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簡易登出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登出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資訊。
2、推送資訊,登記機關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將企業擬申請簡易登出登記的相關資訊,推送至同級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3、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還要推送至同級商務主管部門。
4、提出異議,公告期間有關利害關係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簡易登出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
5、登出,對於公告期內未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會在三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准予簡易登出登記的決定。
1、到管理稅務所提交登出申請,結清稅款領取《防偽稅控系統清繳登記表》。到票證中心:按照管理稅務所實際清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量在防偽稅控系統作發票退回、清繳。
2、到徵收管理科防偽稅控崗,做抄報稅時鐘修改授權。到徵收稅務所申報徵收崗受理抄報稅,辦理登出抄報稅手續。到管理稅務所,交回防偽稅控IC卡及金稅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