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變更,公司股份即公司股權。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隻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規定禁止股東將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可以變更,公司股份即公司股權。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隻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規定禁止股東將股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可以變更,公司股份即公司股權。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隻要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規定禁止股東將股權。
立遺囑人可以變更遺囑,需要在立遺囑人神志清醒,重新做一份公證遺囑。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20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
新公司剛成立法人代表可以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
屬於個人所有的公司股份屬於遺產。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合法取得的公司股份是屬於個人財產,公民死亡後遺留的股份是屬於遺產之一。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
公司註冊地址可以變更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透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提交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 ...
公司過戶不是變更法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
合同主體變更屬於重大事項改變,需要和員工協商,員工不同意續簽,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四十六條第5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
公司不能隨意變更員工工作崗位,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是關於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即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勞動部的這一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應被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應按照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