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了,如果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勞動者已經進行了失業登記的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保險交了兩年,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的,能拿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主動辭職不能領取失業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領了失業補助金還能領取失業金。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2、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第 ...
1、領了失業補助金還能領取失業金。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2、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24,所以第 ...
平安福的主險是終身壽險,也就是被保險人身故後,平安保險會按照保險金額來給付身故保險金。不過平安福是組合保險,除了主險終身壽險之外,還會有附加保險的保費費用要算進去。因此即使被保險人身故,獲得身故保險金,也是不能拿回成本的,實際上已交的保費要遠高於身故保險金。 ...
勞動合同到期後自己不續簽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領失業金的。根據法律規定,想要領取失業金必須是非因本人原因而導致的失業情況。失業金的獲取需要一定的約束條件,具體條件包括;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 ...
協議終止勞動合同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但還要滿足領取的其他相關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 ...
1、領失業補助金不能領失業金。
2、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是不能同時領取的,但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屆滿且仍未就業的話,就可以再申請失業補助金。根據人社部發布的《通知》失業補助金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最長只能領6個月。 ...
沒有交社保也可以領取失業金,只要符合法律檔案規定的要件就可以領取失業金。第一個是參與了失業保險,並且已經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第二個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最後一個條件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需要注意的是其需要主體資格,也就是目前是失業還沒有就業的人。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