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後轉讓款的分配:
1、已確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潤是原股東的債權標的而非公司淨資產;
2、原股東享有的是股利給付請求權而非股利分配請求權;
3、已確定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司股權在轉讓對價時已有所體現。
《公司法釋義》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公司股權轉讓後轉讓款的分配:
1、已確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潤是原股東的債權標的而非公司淨資產;
2、原股東享有的是股利給付請求權而非股利分配請求權;
3、已確定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司股權在轉讓對價時已有所體現。
《公司法釋義》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經股東會表決透過的,原股東對於公司股東會已經表決的分配給自己的股利享有請求權;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還沒有經過股東會表決,或者股東會表決不透過的原股東對於公司股東會已經表決的分配給自己的股利沒有請求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股權轉讓後未分配的股息的歸屬,雙方應當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清晰約好歸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