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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是不是公司股東

在我國公司法人不是股東嗎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章程而定,而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但沒有規定一定要由股東擔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董事必須是股東嗎

  公司董事可以不是股東,在公司法當中也沒有強制性規定,董事會成員必須是本公司的股東。其實在董事會成員當中,理論上還應該有一名職工代表,對董事的要求是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沒有較大數額的債務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

  (2)因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董事是不是公司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公司法》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股東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依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董事長、執行董事是股東,但經理卻不一定是股東。因為經理通常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也有董事擔任經 ...

公司長期申報對股東有影響嗎

  1、有影響。   2、公司長期不申報,那麼公司會因為不公示被拉入異常經營名錄。   3、而公司最終是股東的,股東的信用度會受到影響。這是最經常出現的情形。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故不經營或者無故中斷經營超過6個月,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應該吊銷其營業執照。 ...

法人可以股東同意抵押公司

  關於公司提供擔保問題,公司法是有規定的。如果公司對外提供擔保,須經過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具體由誰決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但如果公司是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則必須由股東會進行決議。   如果規定是董事會決議的,則不需通知全體股東,如果是股東會決議的,則須通知全體股東。   【 ...

公司貸款還股東承擔嗎

  1、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有連帶償還責任,分為三種情況,具體如下。   2、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 ...

熱力公司供暖熱怎麼辦

  暖氣片數量不足,有多大的採暖房屋面積就要配備相應數量的暖氣片,如果房屋面積較大,暖氣片少,暖氣片有再高的溫度,也不容易散發到整個房間。暖氣片安裝位置不對,暖氣片加熱房間,一部分功能是阻止室外冷空氣進入室內,因此它多被安裝在有冷空氣進入的地方,比如窗戶下面,門後等位置,如果在冷空氣進入的地方沒有安裝暖氣片, ...

第三次合同到期公司可以給籤嗎

  第三次合同到期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 ...

公司欠款還起訴需要多長時間

  公司欠款不還起訴屬於民事案件一審程式。民事案件一審,按普通程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經批准可以延長);按簡易程式審理的,3個月內審結。而勝訴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