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辦案流程是:
一、受理案件。公安機關對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並且受理案件。
二、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偵查犯罪的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依法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
三、偵查。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權依法透過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
四、偵查終結。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偵查後,認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安局辦案流程是:
一、受理案件。公安機關對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並且受理案件。
二、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偵查犯罪的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依法可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
三、偵查。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權依法透過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
四、偵查終結。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偵查後,認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受案,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執行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職務犯罪偵查辦案流程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大概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案件的受理;
二、初查和立案;
三、偵查;
四、審查逮捕。
經過以上幾個階段偵查終結,最終決定是否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