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方法:
1、信訪舉報制度和人大代表聯絡群眾制度,是公民行使的主要途徑。
2、輿論監督制度、參加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和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參加。
3、不得用非法手段謀取權利,不得超越合法權利的範圍。
4、要採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使自由權,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5、公民在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以下是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方法:
1、信訪舉報制度和人大代表聯絡群眾制度,是公民行使的主要途徑。
2、輿論監督制度、參加監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和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參加。
3、不得用非法手段謀取權利,不得超越合法權利的範圍。
4、要採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使自由權,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5、公民在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他公民的自由和權利。
1、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 。內容如下: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平等地承擔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堅持公民權利與義務統一的原則 。任何公民的合法權利都受法律保護。 任何公民的違法行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內容如下: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3、堅持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相結合的原則。內容如下:
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利益、集體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體利益與長遠利益,所以公民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從根本上是一致的。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公民依照憲法規定在政治、人身、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享有的主要權利,也叫憲法權利。它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權利。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公民的平等權。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其他方面的權利。憲法除對所有公民應普遍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作出規定外,還對特定群體的公民,作了專門規定,給予特別保護。主要是指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以及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