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申請需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還需要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2、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賃憑證;申請家庭成員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正式房屋銷售合同或其它可證明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3、申請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有關單位在申請表內蓋章確認的收入、住房證明等
1、公租房申請需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還需要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2、申請家庭成員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賃憑證;申請家庭成員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未辦理產權證的提供正式房屋銷售合同或其它可證明房屋權屬及面積的憑證。
3、申請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有關單位在申請表內蓋章確認的收入、住房證明等
1、公租房申請一般需要2-3年的時間才能拿到房。
2、現在公租房申領審閱採納‘三審三公示’的方法,街辦、區、市三級部分都要進行審閱和公式,每個流程大工作時限為15日,也就是快要90天方可有終公示成果。
3、實際操作程序中,受各種要素影響,可能長要半年以上的期限。而等所有的程式辦理完之後,需要2-3年的時間。
1、具體要看當地的辦事效率。
2、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3、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複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複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公示。複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資訊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物件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資訊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稽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