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第54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第54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1、高鐵方面優勢:速度快:提速後的列車執行最高時速為350公里/小時,高速公路大巴的執行最高時速為100公里/小時,長距離客運,鐵路優勢明顯;舒適性:提速後列車使用的是動力車組牽引、車廂自帶動力的新式軟席列車,乘坐舒適;便捷性:一方面動車組車票可提前20天購買,有專用售票視窗,並且開闢專用候車室和專用通道,從買票到候車實行一條龍服務。另一方面,動車組發車頻率高,發車班次密;運力:火車車廂載客量大,並且可根據客流量情況對懸掛的車廂予以調整。
2、公路方面優勢:一是公路客運機動、靈活、便捷、“門到門”服務的自身優勢;二是鐵路現行車次有限,公路客運班次密度較大。除了機動、靈活、便捷、“門到門”服務是公路運輸真正的“硬性優勢”外,隨著鐵路動車組的增加,發車密度的加大,“提速不加價”營銷策略的實施,公路運輸的中高階旅客乃至低端旅客都會大幅分流,公路客運肯定會受到巨大沖擊。
3、交通技術的每次變革都會帶來運輸市場的洗牌風暴。鐵路系統將憑藉速度快、時間省、票價低、執行安全、乘坐舒適等明顯優勢,在鞏固長途客運優勢的同時,進一步擴大在中短途城際間快速客運專線上的新優勢,對道路客運構成強有力的衝擊。並且,從鐵路固有的性質來看,它和公路客運完全不同。其財政補貼源源不斷,公路客運難以匹敵如此強大後盾,這場競爭本身似乎就不在同一起跑線上。再加上“鐵老大”以客運調整提速作為市場重點進行包裝,實行轟炸式宣傳推銷,學習並借鑑道路運輸的管理經驗,努力向人本服務思想靠攏,必將在道路運輸市場捲起巨大的波瀾,尤其在黃金線路上的競爭將日趨白熱化。在看到鐵路提速對公路客運衝擊的同時,還要看到相應的機遇。鐵路運輸的發展帶動了大量人員的流動,同時也會帶動公路客運的發展。鐵路提速主要是在大城市之間幹線鐵路上,而處於交通末端的中小城市和支線所在地區並沒有受益。為了確保高速列車的快速直達,大量中小城市站點不再停靠,使得當地居民不得不捨近求遠,繞道去大城市乘坐火車,給短途公路客運帶來一定客流量。並且,為給高速直達列車讓路,普通列車增加了避讓等待時間,反而使慢車更慢,晚點更多,旅客定會感到乘坐火車還不如乘坐汽車方便快捷。隨著高速列車檔次的不斷提高,軟席座位增加,票價隨之調高,低檔廉價的硬座已不能滿足旅客需求,特別是客流高峰期,火車票“一票難求”,促使低收入人群乘坐汽車。這些情況都給公路客運帶來了機遇。
4、公路運輸業應當搶抓這一機遇,在新一輪公鐵賽跑中搶佔先機。否則,若沒有強有力的措施跟進,公路運輸市場份額將會受到極大擠壓,很有可能走向由勝變衰的拐點。
貨物公路運輸合同,屬於指定公路運輸方式的合同。
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註明貨物運輸的方式,主要內容有以下事項:
一、託運方、承運方的具體資訊,如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等。
二、運輸的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及包裝要求等。
三、貨物所需的運輸方式,即公路運輸;還有起運地點、到達地點;承運日期、運達期限。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五、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運輸的費用方案、結算方式;貨物的賠償計算。
六、託運方、承運方、收貨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免責條件。
七、合同協議的份數確定。
八、託運人、承運人的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88條規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