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分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分攤的公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公共分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分攤的公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每棟樓的公用面積分攤不一樣。同一棟樓,同一個戶型,同樣的面積,公攤面積才是一樣的。
房屋的公攤面積包括兩部分,一是保障業主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建築面積,另外就是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目前國家並沒有對公攤面積的上限作出相關規定。根據配套以及相關設計的不同,公攤面積也有相應浮動。大體情況如下,低層洋房公攤係數在7%—13%;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係數在15%—20%;高層住宅公攤係數在20%—25%。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具體如下:
1、房屋功用建築面積分攤以幢為單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僅限於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
2、房屋公用建築面積按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乘以房屋內相關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
3、商、住、辦綜合樓,其房屋內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異較大,應根據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關面積比例先行分攤全幢公用建築面積(此次分攤的最小單位為層),然後再分攤各自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面積分攤如何計算,說明如下:
計算公攤面積可以參考公式: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相關說明: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3、公用分攤建築面積主要是商品房中的每套(單元)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是屬於這棟樓內的全體業主共有的,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