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需要到當地派出所申請名字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
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不可以的,需要到當地派出所申請名字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
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寶寶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可以改,但是會比較麻煩,如果是剛出生的寶寶,可以在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時更改,正式的出生證明上面的名字是寶寶的正式名字,一經列印很難再更改。當然在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也是可以給寶寶更改名字的。在用出生證明辦理上戶後,然後在辦理名字變更時,不想用的出生證明上的名字,就會變成曾用名出現在戶口本上,這個時候可以用寶寶的正式名字上戶口。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手機為例,壓蓋板和換屏不一樣,換螢幕是指手機感應的玻璃,即內屏和外屏。而換蓋板是手機上面的玻璃,蓋板是保護螢幕的。
手機螢幕也稱顯示屏,用於顯示影象及色彩。熒幕尺寸依熒幕對角線計算,通常以英寸(inch)作單位,指熒幕對角的長度。螢幕材質引隨著手機彩屏的逐漸普遍,手機螢幕的材質也越來越顯得重要。手機的彩色螢幕因為LCD品質和研發技術不同而有所差異,其種類大致有TFT、TFD、UFB、STN和OLED幾種。一般來說能顯示的顏色越多越能顯示覆雜的圖象,畫面的層次也更豐富。
除去上面這幾大類LCD外,還能在一些手機上看到其他的一些LCD,比如日本SHARP的GF螢幕和CG(連續結晶矽)LCD。兩種LCD相比較屬於完全不同的種類,GF為STN的改良,能夠提高LCD的亮度,而CG則是高精度優質LCD可以達到QVGA(240×320)畫素規格的解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