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花園”是潮汕地區一種獨有的成人禮習俗,年滿15週歲(也有地方定為虛歲15週歲)的孩子要“出花園”。不過各地習俗不同,有的地方只給女孩“出花園”;有些地方要先求神問卜,獲知沒有“忌諱”“衝撞”,才能舉行儀式。
“出花園”是潮汕地區一種獨有的成人禮習俗,年滿15週歲(也有地方定為虛歲15週歲)的孩子要“出花園”。不過各地習俗不同,有的地方只給女孩“出花園”;有些地方要先求神問卜,獲知沒有“忌諱”“衝撞”,才能舉行儀式。
男子到二十歲時,要選擇吉日,選擇替他加冠的大賓,然後舉行加冠禮儀。這就是古代的成年禮。潮州的冠禮至清代時在做官人家中也只是“存其名”,在一般平民百姓中早就廢止了。但潮州有一種近似成年禮的禮儀“出花園”,至今還相當流行,不過它不分男女。
潮州人認為未成年的孩子一直是生活在花園裡的。孩子長到了十五歲,就得擇吉日舉行“出花園”儀式。
這一日,要採來十二樣不同的鮮花,浸在水裡給孩子沐花水浴,讓芬芳洗淨身上的孩子氣;紮上母親親手縫的新腰兜,腰兜裡壓著十二顆桂圓和兩枚“順治”銅錢;穿上外婆送的新衣服和一雙紅皮木屐,還讓孩子跨出花園,一帆風順。還要拜床上的神“公婆”。這時要在床中央放上一隻淺沿的大笸籮,用米筒盛滿米、插上三炷香,前面擺上十二碗甜薯粉圓、十二盅烏豆酒以及紅桃(桃形果)、發果(發糕)、三牲(魚、豬頭、三鳥)。男孩子供的三鳥是一隻公雞,象徵著朝氣勃發,女孩子供是母雞,祈求將來能生兒育女。
拜“公婆”有個來歷。元朝時,元兵攻陷潮州之後,強迫三家人供養一個元兵。元兵無惡不作,霸佔民婦為妻。老百姓忍無可忍,一箇中秋之夜,一齊行動,都把家中的元兵打死。傳說,元兵的陰魂不散,時常作祟,對幼小的孩子進行報復。後來,為了孩子平安,只得承認這些陰魂為祖宗,供起他們的靈位,祭祀他們。
母親還得代表孩子帶上供品,到街頭巷尾的廟宇祭祀與孩子“廝守”在一去的“花公花奶”,答謝他們看護庇佑之恩。
這一天,出花園的孩子不能跑到當空之下,要躲在屋子裡。這實際是要他從這天做起,不再貪玩,做個循規蹈矩的孩子。
這一天,還用用供果、三牲宴請親戚朋友。“出花園”的孩子要以大人相待,破例讓他坐到席上的大位,象徵著孩子已成了家中的棟樑。席間,親人們要向孩子祝願,贈寄美好的期望。
從此,孩子就算跳出了花園牆,告別了花香鳥語、天真爛漫、無憂無慮而又懵懂無知的童年,標誌著他(她)進入了成年,真正踏上了人生之路。
1、所謂嫡出,即是指正妻所出子女。
2、庶出當然就是非妻的妾婢所出子女。
3、由於正常情況下只能有一位妻,其餘女子所出都只能是庶出。特殊情況下,可能因為休妻,喪妻而出現繼妻,那末繼妻所出子女也是嫡出。
4、嫡出子女在家庭中有較高的政治經濟地位,分配的家庭財產也相對較多。
5、庶出子女待遇比較低下,庶出子女必須稱呼父親的嫡妻為“大母/嫡母”才會被家族承認,而自己的親生母親只能稱呼為“小母/姨娘”,而且婚嫁時可以得到的財產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