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由此可見,如果一方出軌,甚至達到以他人同居的程度,也只是對無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而不是淨身出戶。
“淨身出戶”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實際上“淨身出戶”只是指的是財產分割時“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婚外情、出軌並不在《婚姻法》規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不分或者少分”的法定理由中。只是分割時會照顧女方,所以,出軌或者有婚外情的一方,並不會因此而淨身出戶。
女方出軌可以淨身出戶,但是得是在雙方協議離婚時,出軌方同意放棄所有財產,將自己的財產都給另一方的情況下才可以。否則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式分割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方出軌不會影響財產的分割,如果雙方同意,男方可以淨身出戶,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
“淨身出戶”對應法律上的說法就是少分或不分財產,一方有出軌的行為,不會直接淨身出戶。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 ...
不會,一般性的出軌行為不會影響法官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處理!除非出軌方與第三者之間產生了較多的財產交集,對夫妻共同財產產生了損害,可能會考慮分割的方式及比例來平衡這種損害。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6條只是列舉了以下四種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男方出軌離婚不會淨身出戶,而且法院並不支援淨身出戶。而且出軌也不可以請求賠償,因為出軌並不是法律規定的過錯行為,但是如果雙方協商出軌方淨身出戶,出軌方答應的,法院不阻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 ...
婚內出軌不能讓過錯方“淨身出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
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有過錯一方自願淨身出戶的話,無過錯方很難透過法律手段使其淨身出戶。
過錯如達到法定條件,經法院確認後,只會判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而非剝奪所有共同財產的分割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
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證明男方有過錯,這樣女方可以獲得離婚賠償。但是淨身出戶一般是協議離婚才有的,訴訟離婚就要看法院怎麼判了。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屬於調解無效准予離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規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