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緊急救助制度。緊急救助主要是指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的對災民的緊急救助和應急救助行動。也包括對災民延續一段困難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與修復工作的救助。
2、臨時性的救助。臨時性救助主要是指對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包括流浪兒童的救助。
3、倡導開展社會互助活動。透過支援慈善事業的發展,培育和發展公益性的民間組織,以及倡導開展群眾之間經常性的互助互濟活動,來達到社會互助,對困難群眾起到幫扶作用。
1、緊急救助制度。緊急救助主要是指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的對災民的緊急救助和應急救助行動。也包括對災民延續一段困難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與修復工作的救助。
2、臨時性的救助。臨時性救助主要是指對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包括流浪兒童的救助。
3、倡導開展社會互助活動。透過支援慈善事業的發展,培育和發展公益性的民間組織,以及倡導開展群眾之間經常性的互助互濟活動,來達到社會互助,對困難群眾起到幫扶作用。
社會救濟的特點:
1、社會救濟以實現社會公平為基礎,社會救助法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實現社會公平為價值基礎。社會救助基於國家財政向社會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生活需要,既不是強調國家公權對公民權利的干預,也不是規範公民、意思自治。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適度平衡,一定程度實現社會公平。
2、社會救助法是實體法和程式法的統一,現代社會,獲得救助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政府在其中負有嚴格的責任。有關社會救助的權力的實施和權利的實現及其救濟不僅是行政行為和司法行為,而且是嚴格的程式和過程。
社會救濟是指國家和其他社會主體對於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給予物質幫助或精神救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種措施。它對於調整資源配置,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當代公共生活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活動範圍的廣泛性 ,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公共生活的場所和領域不斷擴充套件,人們即使足不出戶,也可以透過電話、網路等現代化工具介入社會公共生活;
2、活動內容的公開性,公共生活是社會生活中最普便、最基本的公眾性生活,它能為全體社會成員所享有,不具有排他性,它涉及的內容是公開的,沒有秘密可言。因此,為了提高公眾社會生活質量,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該對自己的公共行為負責;
3、交往物件的複雜性,當今社會,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社會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大,使人們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物件不再侷限於熟識的人,而是進入公共場所的任何人;
4、活動方式的多樣性,當代社會的發展使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新的變化,也極大的豐富了人們公共生活的內容和方式。公共場所的增加和公共設施的完善,也為公共生活的內容和方式的豐富提供了良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