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生,也稱指標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一定範圍的初中學校招生的名額。主要根據初中學生的人數等因素來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額,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申請分配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校畢業年級學籍且在本校就讀3年;
2、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定最終結業等級優;
3、初中階段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
4、中招報名第一志願為分配生錄取學校。
分配生,也稱指標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一定範圍的初中學校招生的名額。主要根據初中學生的人數等因素來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額,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申請分配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本校畢業年級學籍且在本校就讀3年;
2、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定最終結業等級優;
3、初中階段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
4、中招報名第一志願為分配生錄取學校。
1、分配生:也稱指標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一定範圍的初中學校招生,分配生名額將統一公示。主要根據初中學生的人數等因素來分配各校分配生名額,這也是公助生的一部分。
2、申請分配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具有本校畢業年級學籍且在本校就讀3年(外區搬家正常轉入者除外),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定最終結業等級優秀,初中階段被評為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中招報名第一志願為分配生錄取學校。
3、參加分配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中招考試,按分配生基本條件以及下達給本校的有關示範性高中分配生名額,依據中招成績順序,錄滿為止。在本校分配生名額內,符合分配生條件的考生分數達不到相關學校錄取分數線的,可照顧20分。如照顧20分後還未達到該校錄取分數線,則該分配生名額作廢。
分配生是將部分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一定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以綜合素質為評價標準,考察道德品質、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健康與審美、實踐能力,擇優錄取。
統招生與分配生的區別一、考試機構不同統招生是由省、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分配生是指學校經教育局批准在計劃內指定招收的學生,具體錄取條件由學校制定。
二、招生方式不同統招生,考試成績達到各地教育局規定的錄取分數線被報考學校錄取。分配生,具體錄取條件由學校制定,如有的是規定本校考生達到在校排名的定額內就可被錄取。
三、考試方式不同統招生,實行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分配生,經上級教育部門批准同意降低一個分數段,為考生提供更多的雙向選擇,學校可透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形式,錄取填報擇校的學生。擇校費按各地規定的標準收取,報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