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後還會判刑,但是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時候,是需要考慮刑事和解這一法定情節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和解協議系原、被告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應屬合法。
但是該協議是在原告未做傷殘等級鑑定的情況下籤訂的,如果不允許原告行使訴權的話將明顯顯失公平,但是原告不能直接起訴要求被告賠償,而應向法院行使撤銷權之訴。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判刑是根據所犯罪名的事實,予以懲罰。取保候審只是在定罪前不用關押,並不影響法院判決。如果法院查明未犯罪,就不會判刑。如果確認有罪的,取保候審之後還是會判刑。
退偵兩次是否判刑是要分情況的,檢察機關在收到案件之後,應該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如果案件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證據充足的應當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人 ...
不一定。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項強制措施,並不意味著超過有期徒刑的刑罰就不會被判刑。在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判決之前,被告是否會坐牢將不得而知,取保候審的最高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法申請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依照刑事訴訟 ...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取保候審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第一,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係。
第二,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第三,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 ...
是否會判刑需要看證據是否充足,如果案件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證據充足的應當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可能會被判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 ...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透過調停人或其他組織使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溝通、共同協商,雙方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後,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從輕減輕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對此,《刑事訴訟法》第279條作了明確的規定,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 ...
取保候審後開庭後還會有可能判刑坐牢。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 ...
重婚後離婚構成犯罪,是重婚罪。會判刑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