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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該如何調查取證

刑事律師該如何調查取證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在偵查期間律師享有調查取證權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

  因此,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只享有上述法律規定的權利,不享有調查取證的權利。

最新商業秘密律師【侵犯商業秘密】分享調查取證方案

  專業的律師,尤其是擅長處理商業秘密案件的專業律師,往往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實踐辦案經驗,有嫻熟的訴訟技巧,有能力針對商業秘密案件的專業性強和複雜性為企業保護商業秘密調查取證。委託具有商業秘密法律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律師調查取證是一個更有效、更明智的選擇。並且,我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該規定賦予了律師在不同階段享有不同程度的調查取證權,這項權力給律師調查取證提供了便利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因此,商業秘密權利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證機關的公信力,在訴訟前保全重要的證據,以免侵權人銷燬證據或以後難以取證。透過公證機關對某些行為或事實進行公證也是一種有效的取證方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訴訟參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提出訴前證據保全申請,應當以書面形式,且一般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在訴前階段,當商業秘密權利人收集侵權人侵權的證據時,發現侵權人正在積極作為毀滅、轉移證據,或者由於證據自身的特性可能滅失的情況,可以申請法院採取訴前證據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審查認為符合訴前證據保全條件的,裁定予以批准,並立即執行。但同時申請人也應當依據法律相關規定繳納保全費用和提供證據線索。

  對於有些特殊的證據材料,由於企業和個人等一般人是無法取得的,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因此,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也是商業秘密權利人取證的重要途徑。

  商業秘密權利人發現商業秘密被侵犯時,可以根據《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規定向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查處。工商管理機關在查處過程中有權對侵權產品進行查封、可以根據需要查閱、複製與案件有關的合同、賬冊等有關檔案;詢問當事人和證人;採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工商管理機關依法透過以上行為獲取的檔案、筆錄和實物都是證明侵權人侵權的有力證據,在法庭上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商業秘密權利人可以根據發現侵權行為時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採取該種途徑收集證據。

  公安機關是我國法定的偵查案件的機關,擁有強大的偵查力量體、先進的技術裝置,豐富的偵查經驗,國家賦予其偵查權力。侵犯商業秘密罪刑事案件一般具有犯罪手段隱蔽、被害人舉證困難的特點,選擇公安機關介入是比較明智的選擇。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商業秘密權利人發現侵害事實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滿足立案偵查條件的予以立案,並且採用專門的偵查手段調查取證。


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有哪些

  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如下:   (一)證據調查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調查並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二)智慧財產權調查   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秘密等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   (三)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 ...

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是什麼

  調查取證是指有調查取證權的組織或個人為了查明案件事實的需要,向有關單位、個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具有調查取證權的國家機關有公安、檢察院等。   律師一般會為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 ...

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是怎樣的

  根據《律師法》《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主要是:   1、證據調查,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調查並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2、智慧財產權調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    ...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有哪些

  辯護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有:   1、證據調查,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調查並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2、智慧財產權調查,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秘密等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   3、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   4、企業資信調查。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 ...

調查取證6種方法

  1、自行取證或委託律師調查取證   企業自身當然最為了解其自由的商業秘密的有關情況,例如企業自身所想要保護的資訊的秘密點,因此企業自身最為取證這無可厚非,但由於商業秘密案件對證據的要求較高,對於取證的範圍和方式等企業可能無法較好的把握,故企業可以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完成取證工作。   專業的律師,尤其 ...

怎樣調查取證

  調查取證的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調查取證要面向事實;切忌主觀臆斷。   2、調查人員要始終抓住調查取證的主動性;切忌被當事人牽著鼻子走。   3、調查取證中要把握證據的固定性;切忌丟三拉四、手續不齊。   4、調取證據要圍繞違法行為的主線詳略得當;切忌主次不分、棄本求末。   5、調取的證據要環節清 ...

涉及婚外情怎麼調查取證和注意事項,證據一定要合法取得

  涉及婚外情怎麼調查取證。當今社會,有太多的婚外情發生,這不僅讓人身心疲憊而且讓人黯然傷神,在調查中發現53%以上的離婚案件都是由於出現了婚外情而導致的,那誰在離婚訴訟中怎樣保護受害方的合法權利就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我們必須舉出存在婚外情的證據,但是這種證據是不好取得的,在這裡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