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強姦案的辯護應該圍繞犯罪主體、主觀方面強姦罪的主觀方面的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即行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為違背婦女意志,而決意強行姦淫、侵犯客體強姦罪的犯罪客體是指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或者婦女性的自由權利等辯點進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偽證罪的處罰標準,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公安機關超期羈押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訴。對於檢察機關超期羈押的,可以向人民監督員申訴,對於法院超期審判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訴,並均可向上一級公、檢、法或人大監督機關申訴,要求撤銷或變更強制措施,監督改正。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有權向同級或者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或者控告。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或者控告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羈押和關押的區別主要就是概念不同。
關押指禁閉起來,把囚犯們關押起來。
羈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對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 ...
刑事案件中刑拘逮捕的意思是,刑拘的意思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當中遇到一些法定的緊急情況的時候,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辦法。逮捕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剝奪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 ...
刑事訴訟的受案範圍包括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
(一)公訴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訴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透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而由人民法院審判的案件。
(二)自訴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 ...
刑事案件中檢察院可以提不起訴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 ...
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罪名以及他的參與程度等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脅從犯僅包括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不包括被誘騙而參加犯罪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28條,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
對量刑起到很大作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第三部分第九條規定,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但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下,儘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 ...
刑事案件中的時間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拘留後,刑拘期最長是三十天,三十天以後會報送檢察院批捕部門,另行批捕。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