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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再審向哪一級法院抗訴

刑事案件的再審向哪一級法院抗訴

  刑事案件的再審不能向任何人一級法院抗訴,需要向審理刑事案件的同級檢察院提出抗訴請求。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並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並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二審維持原判再審向哪級法院提出

  根據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要注意有期限限制。法律依據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刑事自訴案件向哪級法院提出申訴

  刑事自訴案件向終審人民法院法院提出申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第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以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訴,可以告知申訴人向終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並告知申訴人。


刑事案件如何檢察院抗訴

  刑事案件申訴人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並提供相應證據。根據《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經審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認為需要調查核實的,應當擬定調查提綱進行補充調查:   (一)原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二)申訴人提供了新的事實、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的;   (三)有其 ...

刑事案件再審有期限嗎

  申請再審的期限是兩年,而再審的期限則是三個月,即使出現特殊情況延期也不能超過六個月,所以刑事訴訟法再審兩年之後就無效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 ...

法院判決不公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

刑事案件檢察院抗訴期限是多久

  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   刑事案件檢察院的抗訴期限是十天。   檢察院對刑事案件抗訴案件的抗訴期一般是十天,從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開始計算。抗訴只能是由人民檢察院來完成的,人民檢察院如果認同刑事法庭的審判結果,但是受害者對刑事法庭的判決結果不滿意的話,受害者或者犯罪嫌疑 ...

刑事申訴書是給上一級法院

  刑事申訴書,是指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時製作並使用的文書。   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 ...

刑事案件法院年底會抓緊結案嗎

  刑事案件的結案與是否年底沒有必然關係。刑事案件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完成結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 ...

刑事案件法院能協調嗎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符合規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進行和解的,由司法機關主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