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以國家的形式對其起訴審判,而非個人向法院自訴案件,所以就算受害者後悔了要求撤訴,國家機關只要介入就不會銷案的。輕傷不是累犯可以取保候審判緩刑,偏偏他是累犯,按照刑法規定,累犯不得取保候審,服刑期間可減刑但不得假釋三,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也就是說只要是重傷害,那起步刑罰就是3年,封頂10年。
肇事逃逸案件分為民事、刑事和行政部分,民事就是賠錢的問題,而報案人能撤的就只有民事部分而已,刑事和行政部分是無權撤的。坐牢與否由公安機關與檢察院決定,由不得受害人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搶劫罪從犯逃了是否銷案依據追究時效確定,但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不受追究時效的限制,意思就是公安機關移交立案的,從犯逃了,即使過了追訴時效也不會銷案。
【法律依據】
《刑法》第87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如果是屬於自訴案件的,報案之後可以銷案;如果是屬於公訴案件的,則不可以撤銷報案,對於公訴案件有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可以做出不予立案或者撤案的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 ...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些特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進行和解的,和解是指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賠禮道歉後,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爭取寬大處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取得對方諒解後,能不能撤銷案件,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
1、刑事案件進行和解的,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的,如果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檢察 ...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立案偵查算是立案,立案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以及檢察院自偵部門對已發生的犯罪為查明事實和真相對犯罪立案並依靠刑偵技術獲得證據查明真相的過程。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 ...
有犯罪前科的人可以更改名字。變更姓名的有關規定: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 ...
刑事案件不一定必須坐牢,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需結合案件情況具體分析。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若檢察院不予起訴,免予犯罪嫌疑人刑事處罰,就不用坐牢。
刑事案件(xíngshìànjiàn)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 ...
刑事案件可以庭外調解。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條規定,調解應當在自願、合法,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籤收前 ...
一般刑事案件,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所以說,刑事案件不能調解。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