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同時根據《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可以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因此刑事案件中的自訴人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同時根據《關於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可以向辦理案件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因此刑事案件中的自訴人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為保證未成年人順利參加民事活動,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法律規定未成年人部分行為只能以法定代理人代理行為的方式進行,通常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為其法定代理人。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其法定代理人之間發生訴訟或者因其他利益糾紛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與該爭議事項無利害關係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未成年人不能自行申請法律援助,而應由其法定代理入代為申請法律援助,這也是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法定權益的一種法律表現形式。
酒駕複議是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
【法律依據】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