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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管轄是怎麼樣的

刑事申訴管轄是怎麼樣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申訴管轄問題如何處理

  申訴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第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以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訴,可以告知申訴人向終審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並告知申訴人;案件疑難、複雜、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審查處理。

  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訴的,上級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訴人向下級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審查刑事申訴要開庭嗎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些申訴案件是不需要開庭而作出決定的,例如一些對強制措施不服的案件,而有些申訴案件需要開庭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刑事申訴的要交訴訟費嗎

  刑事案件上訴法院是不收費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刑事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收費。 ...

刑事申訴的主體有哪些義務

  刑事申訴主體義務和要求有以下四點:   (1)必須按決定的程式提出申訴。   (2)必須按決定的方式提出申訴。   (3)不得因提出申訴而停止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人民檢察院的決定。   (4)必須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工作秩序,申訴人不得以判決、裁定或決定不公受冤、執法人員徇私枉法為由,濫用申訴權,無 ...

刑事申訴期限二年嗎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由此可見,刑事案件申訴有期限,刑事申訴的時間是2年內。   2、當事人對刑事案件申請申訴的,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   3、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 ...

刑事申訴要全案審查嗎

  刑事申訴是指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   不一定,如果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對民事部分不服上訴,只是審查民事部分,不會全案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 ...

刑事申訴書是給上一級法院嗎

  刑事申訴書,是指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時製作並使用的文書。   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 ...

刑事申訴時效是多長

  刑事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 ...

立案監督是屬於刑事申訴

  提請立案監督屬於刑事申訴。   《刑事訴訟法》第113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