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刑訴法申請取保候審包括哪些規定

刑訴法申請取保候審包括哪些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對於取保候審的申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哪些人能夠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怎麼申請取保候審?有哪些步驟

  下列情況可以申請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或者審判的;(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申請取保候審的步驟:第一步要審查:(一)、辦案人員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或者公安、檢察機關已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的,必須嚴格審查被告人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第八十條中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經審查後,對取保候審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公安、檢察機關已取保候審的被告人,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依法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二)、對於依法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被告人,辦案人員亦應依法執行,並認真審查被告人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一條的規定,即:1、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率的;2、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3、因進行司法鑑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三)、辦案人員對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提供的保證人,應嚴格審查其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即:1、與本案無牽連;2、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第二步、審批辦案人員對申請或依法應取保候審的被告人經依法審查後,對符合條件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一)、對申請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應當要求其有書面形式的申請;(二)、責令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三)、認真填寫《取保候審決定書》(要寫明取保候審的理由和依據的法律條文)等法律文書後,將法律文書和有關材料交庭長稽核簽字並報請院長(或分管副院長)批准。


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一)非暴力犯罪的。   (二)可能判處3年以下 ...

申請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

哪些人是不能申請取保候審

  1、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2、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 ...

辦理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辦理取保候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是律師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   3、取保候審申請書。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 ...

刑訴法律師會見中有哪些規定

  在刑訴法律師會見中的規定有:   1、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 ...

刑訴法解釋24條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審判人員違反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其迴避:   (一)違反規定會見本案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二)為本案當事人推薦、介紹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本案的 ...

公訴案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公訴案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