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定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2、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1、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定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2、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在擔任主管護師職務期限內、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均為合格。
2、申報人應當符合下列相應學歷和資歷的要求:①具有相應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②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③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認定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④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認定主管護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申報高階專業技術資格時可不受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的限制:①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②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完成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①發生醫療事故未滿3年的②發生醫療差錯未滿1年的③受行政處分未滿處分期的。
1、初級護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2、中級護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護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護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護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以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