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債務官司贏了之後,債務人不執行判決的,那麼有以下的兩種解決方法:1、如果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判決就會生效。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的,那麼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如果判決生效後,債務人有執行能力卻拒不執行的,那麼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明確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一般情況下,債務官司贏了之後,債務人不執行判決的,那麼有以下的兩種解決方法:1、如果法院作出判決之後,判決就會生效。當事人拒不履行判決的,那麼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如果判決生效後,債務人有執行能力卻拒不執行的,那麼可能會觸犯刑法,構成拒不履行判決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明確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人民法院判決後,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採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4、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債務人不還錢起訴需要的證據有: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等;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