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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程式後多久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仲裁程式後多久可以拿到工資

  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後一般15天內拿到工資,具體看對方的經濟狀況。裁決下達後15天內雙方都沒有起訴的,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程式需要多久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開庭後多久出結果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從立案到結案是45天,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批准延長15天,因此一般開庭後沒有中止中斷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結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也就是說,一旦錯過仲裁時效,權利人的勝訴權就被消滅,即喪失了請求仲裁委員會保護的權利。


科目四考完多久駕照

  科目四結束後,可以領證,但也有一些地區會有不同的要求,耽誤一些時間,一個星期可以拿到。有的地方效率低的,可能拖的時間久一點,差不多15天左右能拿到證。科目四考完未拿到駕照時,不能開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屬於無證駕駛,避免出現駕照還沒到手就被吊銷的現象,駕駛證有實習期,實習期為一年,開車時需要張貼實習標誌。   ...

車貸還清多久綠本

  還清貸款解押後就應該歸還綠本,汽車解押是沒有規定時間段的,只要帶齊證件就可以到車管所解押了。   如何拿回綠本:   1、將解除抵押所需手續準備齊全。具體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以及屬於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解除抵押的相關證 ...

勞動仲裁流程需要多久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科目四考完多久駕照

  1、一般透過所有駕照考試科目後,車管所一個工作日內會辦好證,有些地方甚至考完試兩小時就可以拿到照了。地區不同也是有所差異的,具體拿證時間可以諮詢教練。   2、根據公安部駕駛證管理相關規定,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知識(俗稱科目四)考試合格後一日內發證,且駕駛證檔案內需收存完整的駕校培訓記錄。 ...

面籤多久到房產證

  1、一般在90天內可拿證,但受地區政策、不同情況等影響,各地辦理房產證的時間不同,具體時間可諮詢當地的房管局。   2、在面籤之後,業主需保留要相關的合同、資料,若房產商遲遲未辦理房產證,可憑合同等資料到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合理權益。   3、房屋從簽約到辦理過戶手續,是需要一定時間的,若是業主未取得 ...

營業執照稽核通過多久

  工商部門受理稽核通過後,企業的一般10個工作日內就可以拿到營業執照。辦理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透過工商稽核後一般在當天或者是第二天就能夠辦理好拿到執照。   辦企業的話那就複雜多了,需要材料也很多,先去工商局註冊大廳登記自己企業的名字,名字獲核准後工作人員會給所需要提交材料的清單(大概包括股東身份證影印件、 ...

經濟仲裁開庭多久出判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