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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順延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順延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自動順延條款是有效的,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本勞動合同期滿後,若雙方對本合同的繼續履行無異議的,則合同期限自動順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繼續有效。”此時有效,否則不具有效力。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產假人員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怎麼辦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第(四)小項表述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可見,如果產假人員在產假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則用工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在產假結束直至一年的哺乳期內都不可以依據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只能“續延”,直至哺乳期結束。在滿一年的時候用工方可通知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該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的除外。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有沒有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適用於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再與職工續簽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期限什麼時候能變更

  勞動合同期限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就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 ...

勞動合同約定自動續簽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約定自動續簽有效,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 ...

勞動合同期限的分類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中只約 ...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幾年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 ...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試用期有多久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是不能約定試用期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

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如何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的,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不存在第三十八的情況的,勞動者主動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 ...

勞動合同期限如何約定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期限怎麼約定,由勞動者和單位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3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