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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是否可以拒絕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是否可以拒絕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但是同樣的,勞動者也享受不到應有的待遇,如繳納社會保險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拒絕籤勞動合同可以不發工資嗎

  拒絕籤勞動合同不可以不發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員工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也不可以不發工資。用人單位要履行辭退的義務,否則即使有證據證明是員工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然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未籤勞動合同如何辭職

  勞動者未籤勞動合同,在一個月內辭職的,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如果超過一個月仍未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以此為由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

勞動者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注意以下事項: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全面;   (2)最好籤訂書面合同,並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 ...

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不籤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從未籤合同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補償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並要求補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 ...

勞動合同怎麼舉報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   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有影響。   沒有勞動合同,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卡、出勤卡之類。   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 ...

勞動合同有什麼危害

  不籤勞動合同分兩種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責任,但對勞動者來說,其合法權益得不到好的保障。   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 ...

入職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入職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注意試用期的時間,試用期工資、轉正後的工資應該在合同中寫明;   2、合同上應該寫明每個月何時發放工資,企業不能拖欠、拖延職工工資的發放;   3、合同內容要全面,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   4、合同內容要合法,並且應當用書面的 ...

公司不勞動合同不買社保違法嗎

  違法。公司未籤勞動合同,也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是可以去當地人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