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學中,多增加一個單位的產量帶來的成本就稱為邊際成本;
例如,廠商生產100單位的產品,總成本是150元,那麼平均成本是每單位1.5元,假設生產100單位的產品,成本是150元,生產101單位的產品總成本是152元,生產102單位產品總成本是155元,那麼從100單位開始算起,多增加1單位產品,邊際成本是2元,再從101單位算起,多增加1單位產品即到102單位時,邊際成本是3元,顯然邊際成本不同於平均成本,例如生產102單位時,平均成本是155元除以102單位,低於邊際成本。
在經濟學中,多增加一個單位的產量帶來的成本就稱為邊際成本;
例如,廠商生產100單位的產品,總成本是150元,那麼平均成本是每單位1.5元,假設生產100單位的產品,成本是150元,生產101單位的產品總成本是152元,生產102單位產品總成本是155元,那麼從100單位開始算起,多增加1單位產品,邊際成本是2元,再從101單位算起,多增加1單位產品即到102單位時,邊際成本是3元,顯然邊際成本不同於平均成本,例如生產102單位時,平均成本是155元除以102單位,低於邊際成本。
簡寫為MC或MPC,在經濟學和金融學中,邊際成本指的是每一單位新增生產的產品(或者購買的產品)帶來的總成本的增量。這個概念表明每一單位的產品的成本與總產品量有關。比如,僅生產一輛汽車的成本是極其巨大的,而生產第101輛汽車的成本就低得多,而生產第10000輛汽車的成本就更低了(這是因為規模經濟帶來的效益)。但是,考慮到機會成本,隨著生產量的增加,機會成本也可能會增加。還是這個例子,生產新的一輛車時,所用的材料可能有更好的用處,所以要儘量用最少的材料生產出最多的車,這樣才能提高邊際收益。
1、邊際成本(Marginal cost),是指在任何產量水平上,增加一個單位產量所需要增加的工人工資、原材料和燃料等變動成本。也就是說額外增加一單位產量時,總成本的增加量。
2、換做數學公式就是:邊際成本=總成本變動量/產量變動量。在經濟學中,邊際成本用MC表示。
舉例說明,生產某種產品100個單位時,總成本為10000元,單位產品成本為 100元。若生產 101個時,其總成本10090元。即:邊際成本=(10090-10000)/(101-100)=90元。
3、邊際成本的變動規律與平均成本的變動規律相似,也先隨產量增加而降低,達到一定規模後開始增加。只不過它達到最低時的產量比平均總成本及平均變動成本的較小,在平均總成本與平均變動成本達到最低點時,邊際成本等於平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