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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有無固定期限嗎

勞務派遣有無固定期限嗎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合同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二倍賠償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合同時不用二倍賠償;若未約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有補償嗎

  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工提出辭職要分情況而定: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什麼利弊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利弊如下。   好處:   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   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

簽署固定期限合同能被開除

  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只是不能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終止勞動合同;   但符合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用人單位仍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 ...

企業要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 ...

直接籤固定期限合同可以

  可以直接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就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 ...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 ...

勞務派遣五險一金

  勞務派遣是有五險一金的。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8條規定,派遣單位有按照國家規定和派遣協議約定,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並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也就是說勞務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權利的,勞務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繳納。不過在實踐派遣用工的過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單位與用工企業協商確定,一般是用工 ...

簽訂固定期限合同能辭職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能辭職。《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