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續租條件如下: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4、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5、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經稽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物件,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複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複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1、公租房續租條件是需要提前三個月申請和符合公租房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2、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3、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
4、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1、公租房續租條件是需要提前三個月申請和符合公租房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2、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3、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1、公租房續租公示是指對將要辦理續租的名單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2、如果有人群眾對續租家庭情況有異議的話,可以提出,在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被公示的家庭或個人才能辦理續租手續。
3、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賃期內遵守《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賃合同期滿前3個月 ...
1、申請公租房續租需要提交的基本資料包括:書面續租申請;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單身申請人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如有新生兒的,提供出生證明或戶口薄原件及影印件;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
2、承租個人(家庭)仍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 ...
1、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3、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 ...
1、申請公租房續租需要提交的基本資料包括:書面續租申請;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2、單身申請人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3、如有新生兒的,提供出生證明或戶口薄原件及影印件;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 ...
1、“三房”輪候家庭。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 ...
1、申請人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3口及以下年收入低於10萬元以下,4口及以上年收入低於13萬元。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2、《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 ...
1、申請人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
2、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3、3口及以下年收入低於10萬元以下,4口及以上年收入低於13萬元。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