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北京醫保政策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
2、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可以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無需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規定最低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根據北京醫保政策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
2、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可以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無需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規定最低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要男性累計繳費最少二十五年,女性最少二十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1、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指各類參保人員在達到退休條件之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以貨幣形式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時間。根據規定,如果想要終身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男女性分別要在退休前繳滿25年/20年醫保。如果未交夠規定年限就停繳,那就不能享受醫保待遇了。如退休年齡到了,但醫保沒交夠20/25年,還想要終身享受醫療報銷的待遇,需要在退休後一次性補繳醫保費用。
2、具體規定內容: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也就是說在繳費期間允許斷;累計繳納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當地醫療保險成立起以前的工齡算視同年限;實際繳納醫療保險費滿10年也就是120個月。達到退休年齡,也就是說拿到退休審批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只是對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來說的,對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