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分別是財政、審計、發展和改革,民政、勞動、衛生、城建、林業、水利、交通、統計、經貿、農業、環保、安檢、人士、司法、文化、教育、公安、計生等21個職能部門組成。政府單位指在我國境內透過政治程式建立的、在一特定區域內對其他機構單位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權的法律實體及其附屬單位。政府單位的主要職能是利用徵稅和其他方式獲得的資金向社會和公眾提供公共服務。透過轉移支付,對社會收入和財產進行再分配。
區政府分別是財政、審計、發展和改革,民政、勞動、衛生、城建、林業、水利、交通、統計、經貿、農業、環保、安檢、人士、司法、文化、教育、公安、計生等21個職能部門組成。政府單位指在我國境內透過政治程式建立的、在一特定區域內對其他機構單位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權的法律實體及其附屬單位。政府單位的主要職能是利用徵稅和其他方式獲得的資金向社會和公眾提供公共服務。透過轉移支付,對社會收入和財產進行再分配。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等
2、指揮中心:負責受理“110”接報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黨委主管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是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處、組織處、人事處、宣傳處等和4個處級機構。
4、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及審計工作。
5、警務督察中隊: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
6、法制支隊: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就是原來的衛生局。衛生局升格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衛計委”。最後又改稱“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簡稱“衛健委”。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