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超速只要到終點時平均速度符合限速要求則未超速,若是單點雷達測速就會根據速度由雷達自行判斷。
區間測速:是指以高速路上某個地點為起點設定探頭,車輛駛過時探頭會記錄車輛牌照資訊,在一段距離外再設定一個探頭,透過計算這段區間車輛的平均時速來判定,該系統透過在道路卡點架設攝像機建立監控抓拍系統,對道路卡點監測區域內所通行的車輛進行實時監控、抓拍、以獲取車輛行駛速度、交通流量、車輛的牌照號碼、顏色、物理大概尺寸以及駕駛員特徵等資訊。
區間超速只要到終點時平均速度符合限速要求則未超速,若是單點雷達測速就會根據速度由雷達自行判斷。
區間測速:是指以高速路上某個地點為起點設定探頭,車輛駛過時探頭會記錄車輛牌照資訊,在一段距離外再設定一個探頭,透過計算這段區間車輛的平均時速來判定,該系統透過在道路卡點架設攝像機建立監控抓拍系統,對道路卡點監測區域內所通行的車輛進行實時監控、抓拍、以獲取車輛行駛速度、交通流量、車輛的牌照號碼、顏色、物理大概尺寸以及駕駛員特徵等資訊。
區間測速80,車速超過88算超速。超過限速10%以下的只會給予警告不處罰;超過10%不超過20%,罰款200,扣3分;超過20%不超過50%,罰款300,扣6分;超過50%罰款1000,扣12分。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根據《最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的規定,車輛違章超速扣分視情況而定,超速50%以上的,罰款200元-2000元,扣12分;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20元-200元,扣6分;超速10%以上未達20%的,罰款20元-20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