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政府對收入低於最低生活水平、無勞動能力的人提供的救助,和有大病無直接的關係,當然如果貧窮的人有大病,是辦低保的有利條件,但主是條件還是申請人的收入要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十大疾病直接即可辦理低保,直接拿著病例去找當地的民政助理和村主任就可以辦理低保。具體低保條件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如果有大病的人不符合辦低保的條件,但因貧窮,沒有工作單位,難於支付醫保可以報銷部份以外的醫藥費,可以申請臨時困難救助。
低保是政府對收入低於最低生活水平、無勞動能力的人提供的救助,和有大病無直接的關係,當然如果貧窮的人有大病,是辦低保的有利條件,但主是條件還是申請人的收入要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十大疾病直接即可辦理低保,直接拿著病例去找當地的民政助理和村主任就可以辦理低保。具體低保條件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如果有大病的人不符合辦低保的條件,但因貧窮,沒有工作單位,難於支付醫保可以報銷部份以外的醫藥費,可以申請臨時困難救助。
1、如果說農村想要申請低保,有三個最基本的條件,分別是:戶籍條件、家庭收入條件以及家庭財產的條件。
2、戶籍條件就是申請的人必須為農民,並且具有當地的農村戶口;第二個條件就是關於家庭收入的這個條件人均收入要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也就是低於當地的低保線;第三個條件就是家庭收入的條件,也就是申請低保的家庭必須要符合當地政府相關的規定標準。
3、申請城市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本縣常住非農業戶口。申請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必須低於縣城市低保標準。
4、申請人家庭中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按有關規定,認定屬於不具備工作能力或工作條件;符合就業條件尚未就業的人員,必須先到勞動部門進行登記,積極尋找有收入的工作,參加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或社群居委會組織的勞動自救計劃。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3.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