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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只能到原登記機關嗎

協議離婚只能到原登記機關嗎

  不是必須要原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到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辦理。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可以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並沒有要求一定要回原結婚登記的機關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的財產可以反悔嗎

  在離婚後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原協議,重新分割財產,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後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反悔。

  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援,關鍵在於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簽訂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協議離婚當天能辦完嗎

  《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因此,協議離婚的所需要的是時間主要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

  協議離婚的核心在於,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但是,實踐中協議離婚有可能會由於種種原因而陷入僵局。為時就要抓緊起訴到法院。

  如果夫妻雙方對協議離婚的全部內容都達成了約定,那麼協議離婚需要很短的時間,當天就可以辦理。因此,“協議離婚當天能辦完嗎”這些問題的答案完全取決於夫妻的協商過程。當然辦理的過程中要注意帶好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等,然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透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


協議離婚也要經過法院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採取的方式,夫妻雙方自願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二訴訟離婚的前提是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 ...

協議離婚會查夫妻財產

  協議離婚不會查夫妻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 ...

協議離婚需要未育證明

  協議離婚不需要未育證明。只需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協議離婚後孩子共同撫養權

  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撫養子女的做法,在司法實踐中被廣泛採納,目前,共同撫養是可以的,但是並無法律法規等明文規定。   《婚姻法》中撫養權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 ...

多次協議離婚所欠撫養費還給

  如果僅是協商離婚,哪怕多次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是並未到民政局登記離婚,那麼實際上雙方的婚姻關係還是存續的,如果雙方並無婚後財產各自所有的約定,財產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沒有欠撫養費一說,不必歸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 ...

協議離婚後可以再起訴

  協議離婚後是可以再起訴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

關於協議離婚書要自己寫

  離婚協議就是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