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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場嗎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場嗎

  協議離婚雙方必須到場。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就必須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任意一方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還可以反悔嗎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如果以及登記離婚,離婚協議即生效,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如果還未登記離婚,隨時可以反悔重新簽訂協議。

協議離婚房產做公證嗎

  協議離婚不需要做析產公證,到民政部門打好離婚協議後,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原夫妻間的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協議離婚需要給撫養費

  協議離婚給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 ...

協議離婚可以委託辦理

  協議離婚不可以委託辦理。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 ...

協議離婚可以進行調解

  協議離婚,是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雖然婚姻登記機關設有調解室,但調解並非法定必經程式,只要雙方達成離婚合意,有協商一致的離婚協議,就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但是,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

協議離婚需要請律師

  一般不需要。雙方能夠達成書面的離婚協議,簽字即可。去民政部門進行離婚登記手續。如果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請律師出面與對方進行交涉。必要的情況下對離婚爭議提起訴訟進行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

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法律效力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內財產協議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該協議在離婚的時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 ...

可以協議離婚孩子的撫養費

  協議離婚可以協商決定孩子的撫養費,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 ...

事故責任認定書必須雙方到場

  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只是開具責任書以後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認事故責任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