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1、合法生育的孩子有準生證)上戶口--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準生證、孩子的出生證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2、非法生育的孩子沒有準生證)上戶口--先向雙方戶籍地計劃生育部門繳納罰款,然後帶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罰款收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即可。
要。
凡是不符合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政策的,都需要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如若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按規定加徵滯納金,仍不繳納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超生三胎的處罰標準如下:超生三胎的處罰標準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依照人群的不同而劃分,一般在30%到600%之間,具體情況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執行。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四十二條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