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是犯法的。博彩的性質和賭博甚至是詐騙是一樣的,直接侵害他人合法的財產利益,為我國法律所杜絕。為博彩提供便利條件或者聚眾參與博彩的,數額較大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由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賭博罪或者開設賭場罪,要給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博彩是犯法的。博彩的性質和賭博甚至是詐騙是一樣的,直接侵害他人合法的財產利益,為我國法律所杜絕。為博彩提供便利條件或者聚眾參與博彩的,數額較大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由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賭博罪或者開設賭場罪,要給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博彩,也即是在賭博或比賽中得到彩頭,其實質就是賭博。中國公民在國外從事賭博行業的,違反了我國“禁止以賭博為業”的法律規定,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構成賭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是正常的彩票類活動就沒事,如果是單純的賭博就涉及賭博違法或者是賭博犯罪了。賭博罪的認定:
1、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
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
值得注意的是,“聚眾賭博”有特定的含義,並非所有的“聚眾”賭博都屬於此類。根據我國司法解釋,“聚眾賭博”的情形主要有: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