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因素分類的四大類分別是人的因素(包括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和行為性危險、有害因素)、物的因素(包括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以及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危害因素分類的四大類分別是人的因素(包括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和行為性危險、有害因素)、物的因素(包括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以及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為四大類:即可回收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處理方式:焚燒、堆肥法、填埋法、回收有用物質。垃圾中的廢紙、黑色和有色金屬、塑膠、織物、玻璃陶瓷、皮革橡膠等有用成分,應回收利用。這也是保護環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回收方法有重力、浮選、磁力分選、靜電分選等方法。
可回收物,指未汙染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紙類、塑膠、玻璃、金屬和廢舊紡織品等。
有害垃圾,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廢充電電池、廢扣式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容器)、廢油漆(容器)、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等。
餐廚垃圾,指餐飲經營者、單位食堂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餐廚廢棄物,居民家庭生活中產生的廚餘垃圾和集貿市場產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機垃圾。這類垃圾會腐爛、發臭。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混雜、汙染、難分類的紙類、塑膠、玻璃、金屬、織物、木料等。
火災分為特別重大火災、重大火災、較大火災、一般火災。
1、特別重大火災: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重大火災: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較大火災: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一般火災: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火災簡介: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新的標準中,將火災定義為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
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
人類能夠對火進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所以說人類使用火的歷史與同火災作鬥爭的歷史是相伴相生的,人們在用火的同時,不斷總結火災發生的規律,儘可能地減少火災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危害。在遇到火災時人們需要安全、儘快的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