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構件危險性鑑定危房的等級;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根據物件跟危房等級不同分為不同的補助標準。
【法律依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
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危房需要拆遷的會有補償,根據構件危險性鑑定危房的等級,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根據物件跟危房等級不同分為不同的補助標準。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根據法律規定,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房子,並依法辦理了審批手續,即屬於合法建築,被拆遷能拿到補償。如果買家與賣家有其他約定的,按照該約定。另外,如果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成的房子,屬於違章建築,可能會被拆遷,並且不能獲取補償。不過,買家能否要求賣家補償,需要根據合同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違章建築國家不給補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違章建築人對違章建築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財產權。
因此,拆遷人在拆除違章建築時依法不給予補償,並不意味著對拆除違章建築使用的材料也不給予補償。 ...
無房產證平房拆遷可以全額補償,依法建造的房屋。房屋在建造的時候是符合當地建房政策和相關規定的,但是當時村委會並沒有統一發證,這樣的房屋屬於合法建造,照樣可以獲得全額拆遷補償款。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除了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後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的情況不用補償,其他情況不續簽都需要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 ...
獻血都是自願的,無償的。98年獻血法規定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已經實施16年了。獻血法沒有規定個人獻血,企業要支付任何報酬和獎金,再說現在提倡無償獻血。
獻血,內地一般理解為無償獻血,港臺亦稱捐血,是指獻血者捐獻全血、血漿或血細胞成分,通常情況下獻血者不收取任何報酬,採供血機構向獻血者贈送紀念品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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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的屬於天災,任何人或者單位都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但國家和地方政府有責任對受災群眾重建或者修繕房屋提供必要的經濟補貼與幫助。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就地安置與異地安置、政府安置與自行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對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
立案了警察是會給通知地。派出所立案了之後,應該把立案地情況通知送達至受害人或者是報案人,但是不是送給受害人和侵害人雙方。如果派出所不進行立案,應該在案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依法向不立案通知給送達報案人,若是報案人不報的,可以在七天之內申請複議,機關應該在七天之內進行復議。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 ...
一般面試被刷了不會當場給通知,一般是過後以發手機簡訊或者郵件的形式告知。
理由是拒絕求職者的理由、方式都不好把握,特別是在雙方認知不完全相同的時候,再加上彼此不瞭解,稍微有點不足就會產生誤會。有時,要不要留下這個候選人並不是HR當場就能拍板決定的,也許現場覺得這個人有不足,但和之後的人對比,反而是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