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拿房產證,使用者需要帶上身份證、貸款合同以及還款銀行卡,只要銀行查明使用者的貸款已經結清,就會將房產證以及結清證明給使用者。使用者拿到房產證與結清證明以後,還需要去辦理房產解除抵押手續,這樣才可以拿回房產的所有權。
房貸結清以後,銀行也會發簡訊通知使用者去銀行領取房產證,使用者沒有收到簡訊,可以致電客服熱線諮詢。
去銀行拿房產證,使用者需要帶上身份證、貸款合同以及還款銀行卡,只要銀行查明使用者的貸款已經結清,就會將房產證以及結清證明給使用者。使用者拿到房產證與結清證明以後,還需要去辦理房產解除抵押手續,這樣才可以拿回房產的所有權。
房貸結清以後,銀行也會發簡訊通知使用者去銀行領取房產證,使用者沒有收到簡訊,可以致電客服熱線諮詢。
去銀行對賬需要帶財務章和法人名章。銀行對賬是指在每月月末,企業的出納人員將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發來的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進行逐筆核對,勾對已達賬項,找出未達賬項,並編制每月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的過程。會計軟體中執行銀行對賬功能,具體步驟包括銀行對賬初始資料錄入、本月銀行對賬單錄入、對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的編制等。
銀行對賬的作用在於透過將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記錄與開戶銀行提供的銀行對賬單記錄進行核對,找出所有的未達賬項,並透過編制餘額調節表使得調節後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餘額與調節後的銀行對賬單餘額相符。在賬務子系統中對記賬憑證進行記賬時,將銀行憑證所涉及的銀行科目記錄儲存到銀行未達賬檔案中;由使用者輸入銀行對賬單記錄並儲存到銀行對賬單檔案中;將銀行未達賬檔案與銀行對賬單檔案進行核對,產生餘額調節表。
買賣雙方都需要帶上基本的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分別是:買賣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單身的帶單身證明原件),買方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或首套房證明,首付款打款憑證(可在簽訂合同後在貸款行以銀行打款方式付首付款給賣方),在貸款行開立好的還款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影印件及原件(還在按揭的房子提供影印件),有房產中介參與的,還需提供三方協議,賣方在貸款行開立的收款卡,銀行信貸員進行核對審驗和影印。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